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我国境内某市的经认定的一家高新技术电子产品生产企业,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19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:
(1)取得销售电子产品的不含税收入7200万元。
(2)8月购进与生产电子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价款3200万元、进项税额416万元且该发票在平台上已勾选认证通过;同月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(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)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价款50万元、进项税额6.5万元且该发票在平台上已勾选认证通过,会计上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,税法上选择一次性扣除。
(3)与销售电子产品相关的销售成本4150万元;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,其中含广告费1100万元;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,其中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320万元(未形成无形资产)、业务招待费75万元。
(4)计入成本、费用中的实发工资400万元,拨缴工会经费9万元(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《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》)、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70万元、教育经费支出13万元。
(5)营业外支出300万元,其中支付合同违约金6万元。
其他资料: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3%,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%,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%,企业所得税税率15%,不考虑其他税费,也不考虑增值税旧税率的影响。
(1)2019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共计()万元。
正确答案
A
题目解析
应缴纳增值税=7200×13%-416-6.5=513.5(万元);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=513.5×(7%+3%)=51.35(万元);合计=513.5+51.35=564.85(万元)。